擇日學

擇日學。始自周易至今。其用宏深綿遠,擇日之法,意以利人避禍趨福。

  「發福由其地脈,催福出於良辰。」世人多以擇日為多餘的事,結果有好的穴亦不能發福,致禍亦有聞之,此皆擇日錯誤也。葬經云:「天光下臨,地德上載,藏神合朔,神迎鬼避。」道出千古選擇良辰吉日之宗旨也。

   歲乃眾煞之主,人君之象,使人可順而不可犯。當觀其所喜在何辰,所忌在何方。月乃尤關盛衰,日乃四課之主。禍福關切尤重於日辰。時乃四課之果,為日主之 佐使,撰法貴乎幫助。故一時能成萬事,一吉能通百祥,富貴因而顯達壽命以之而長,撰擇若能知趨吉避凶之法,則福無不至矣。

   造課之法猶人之造命,人命得四柱之吉,則富貴棉長。擇得四課之吉,則發福悠遠。意謂天時與地利配合應用之道。如農家栽種五穀水果疏菜,若非其時,不能發 育成長開花結果。地球運行於天地之間,而四時八節,春為暖氣,枯木逢之發芽,夏為熱氣,草木逢之茂盛。秋為涼氣草木逢之葉落。冬為寒氣,草木逢之枯葨衰 死。一年四季天氣之運行,萬物之變化,天理循環順取自然,擇之道亦是撰如此,不可違背天理。至理妙用猶存乎人,變理陰陽,人力勝天功。

  書云:堪輿二字義相連,初年禍福天時驗,歲久方知地有權,發福由於地脈,催福出於良辰。由此可知擇日的重要性。世上多於選擇為餘事,每致佳龍美穴不能發福反致禍,皆由選擇之誤也。故有吉地葬凶,禍先發名,曰棄屍,福不來也。

  如嫁娶之道務求白頭偕老,子孫昌盛,夫婦婚後之服慶也,至於刑剋之憂。橫禍之災,胎孕之厄,缺子之患,皆與當年擇日有關。

  以下各項擇日宜忌,只屬基本理論,尚要參合流年五黃三煞、貴人、祿馬、太陽到山、太陽到向方可言吉。

古語有云:天不得時,日月無光。

     地不得時,萬物不生。

     水不得時,風浪不靜。

     人不得時,利路不通。

     鬼不得時,地獄不超。

     神不得時,求之不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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